大冶法院:“借”庭审理 远程宣判

©原创   2020-04-17 22:07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57438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 潘均衡 李笑亲)“被告人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4月2日,大冶法院刑庭副庭长皮雨生在铁山法院审判庭作出判决,为了保障审判程序不受疫情影响,他第二次向铁山法院“借”庭,对该案进行远程宣判。

被告人黄某因家庭纠纷将被害人许某左耳咬掉一部分,被关押在黄石市看守所,被害人高度关注该案判决结果。因疫情原因,只能对黄某开展远程庭审,但被告人黄某所在看守所超出大冶法院远程提讯系统范围,皮雨生立即与兄弟法院铁山法院刑庭取得联系,提出“借”庭审理想法。得到铁山法院支持回复后,他马上联系公诉机关、辩护律师、人民陪审员和黄石看守所,沟通好庭审事宜后,便带队赶赴铁山法院,提前1小时到达审判庭,对远程庭审设备进行了仔细调试后才长舒一口气。庭审中,各项流程规范开展,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接触、聚集,减少感染风险,大冶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模式,通过网上立案、远程庭审、电话调解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截止目前,刑事审判庭远程开庭审理案件已达11起,防控不松懈,审判也不停歇。

皮雨生介绍,刑事审判严格的程序规则对特殊时期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远程庭审统筹安排、打通跨区域提审视讯技术壁垒、为律师提供平台会见当事人、积累远程提讯和庭审经验教训等,有利于维护司法程序正义,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审判效率。运用好智慧法院,是疫情形势下有序做好审判工作的重要抓手。

责任编辑:柯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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