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做这种事,罚50元!黄石今天开出“第一张罚单”

2020-04-07 10:1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31921

丢弃一次性碗筷

被罚50元

刚刚

我市开出

新《条例》实施后“第一张罚单”

4月7日早晨,下陆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科负责人卫渊带领团城山市容中队两名队员对早市进行巡查管理。

巡查至安达路时发现一名行人随手丢弃早点一次性碗筷,卫渊当即与队员制止了该行人不文明行为,并责令其改正,但该名行人态度极不端正,拒不改正错误行为,随即,队员们对其出示执法证件并进行执法过程全记录。

最终,经过批评教育,当事人接受处罚,鉴于当事人态度转变,队员们对其实施了50元的简易程序处罚。这是《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全市实施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根据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正式施行,《条例》是目前黄石城市管理方面最严厉的法规,《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或者将餐厨垃圾倒入排水沟、地下管道、公共厕所、湖泊等区域。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在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行为,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责令清理路面污染物,并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

《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

履行文明市民应尽的义务

为我市建设文明城市尽一份责任

责任编辑:侯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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