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委获悉,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考核评比,目前《黄石市打造最干净城市检查考评办法》已经发布。
考评将把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和开发区·铁山区列为被检查考评单位,所有涉及城市环境卫生内容、影响城市干净整洁因素均纳入考评范围,实现城市环境卫生检查全覆盖。对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城市主次干道、社区及背街小巷、相关场所内部的环境卫生,分三个层级进行考核。其中社区按照硬件设施条件划分为A、B、C三类进行检查,相关场所包含行政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
考评项目包括环境卫生治理、市容秩序管理、公共空间维护、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门前三包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等内容。要求各城区做好清扫保洁,规范环卫作业流程,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管理。保持街面秩序井然,治理城市“牛皮癣”,加强渣土运输及抛洒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确保城市道路设施设备完好和各类井盖无缺失,施工工地围挡符合标准。开展道路及下水管网维护,规范道路挖掘施工。做好公共绿地精细养护,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建立规范有序停车秩序。
我市将以季度为周期,采取第三方检查与现行的城市管理月考评相结合方式开展考核。并设立专项奖励基金,每季度对排名第一、第二的城区给予奖励。对连续2次季排名倒数第一的城区,进行提醒谈话;对连续3次季排名倒数第一的城区,给予挂蓝牌管理;对连续4次季排名倒数第一的城区,给予挂黄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黄石日报
责任编辑:侯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