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鄂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服务保障工作,遵照我省关于解除离鄂通道管控和武汉市复工复产安排等事项通告及《关于做好湖北健康码核码、转码和跨省互认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63号)精神,现就在鄂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凭健康监测证明安全有序流动事通告如下:
一、坚持同等待遇,在鄂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都适用于省指挥部3月24日“解除离鄂通道管控和武汉市复工复产安排等事项”通告。
二、对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人员,包括在鄂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等,入境14天内统一接受当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医学观察后,凭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安全有序流动;入境14天后,可凭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安全有序流动。出具健康监测证明的基本要素包括入境人员身份基本信息和监测当日体温(腋下温度)≤37.3℃情况,且无发热、干咳、乏力等临床表现,无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接触史。出省人员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三、无健康码的在鄂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可凭上述健康监测证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出行。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侯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