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 阮雄)2月28日,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落实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要求,出台《关于精准快速保障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在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十一条措施支持:
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项目用地方面。支持疫情防控项目先行用地和建设,优化调整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办理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手续时序,对需增加建设用地指标或者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由市级统筹调配。
在妥善处理因疫情导致的问题方面。疫情防控期间,允许延期签订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合同,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价款,允许延期期间免收利息和滞纳金。妥善处理采矿权到期问题,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按照规定延续登记的,在疫情解除后六个月内可持原采矿许可证补办延续手续。疫情防控期间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疫情结束后,及时恢复正常的履约监管。因疫情防控“不可抗力”,导致行政处罚决定无法履行的,适当延期法定履行时间。
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方面。探索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先行审批,推行“不见面先行审批”。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项目选址、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审批等在疫情结束前采用卫星影像比对方式代替实地踏勘和审批,疫情结束后完成实地核查;推行规划设计“多评合一、”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着力协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对退城入园、棚户区改造企业的土地,优先纳入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和土地出让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工业物业产权分割转让登记,支持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不动产抵押融资贷款,支持企业以不动产抵押物余额设定再次抵押。支持社会投融资平台参与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所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自给自用或者由市政府统筹在省域内交易。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责任编辑: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