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黄石市阳新县出现一异常新增病例,确诊患者及其一家多人感染和被隔离。2月25日,阳新县纪委监委对该起新增病例背后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查处,6人被严肃处理。
2020年2月22至23日,兴国镇桃花泉社区居民石某某及其父、其妹3人先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在对石某某进行倒查追溯发现,石某某于2020年1月先后去往武汉、荆州等地。
1月26日,桃花泉社区网格员陈新英、包保的桃花泉社区居委会委员刘丽华到石某某家进行摸排,其妻未如实告知石某某及其儿子外出经历,以及有武汉亲属返回阳新并住在家中的事实,之后陈新英、刘丽华未再上门排查。2月10日,陈新英通过电话询问石某某及家人体温情况,石某某告知“正常”,后续陈新英均自行将石某某家庭成员体温登记为正常上报。
2月16日开始,石某某出现发热、咳嗽症状,2月21日石某某自行前往县中医院就诊,对此桃花泉社区管控人员均未掌握。后石某某及其亲属共确诊3人,疑似病例1人,留观1人,集中隔离6人。
兴国镇政府、桃花泉社区开展摸排登记浮于表面,进行跟踪管理流于形式,管控措施不严不实,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经研究,给予桃花泉社区网格员陈新英解聘处理;给予桃花泉社区居委会委员刘丽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法罢免居委会委员职务;给予桃花泉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彭方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兴国镇驻点桃花泉社区的副科级干部田苗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兴国镇党委书记汪承东,兴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柯希福诫勉谈话处理;阳新县委对兴国镇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