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村)、小区的基层防控力度,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途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继续严格落实《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0、25号)》有关要求,巩固前期防控成果,不能有任何松懈。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升级对本区域内街道(乡镇)、社区(村)、居民小区(自然湾)等单位的管控,对疫情严重的重点部位可实行全封闭管控。
二、深入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及时通报本区域疫情形势,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自我防疫、家庭防控的自觉性、主动性。引导市民群众少出门、不聚集、不随意走动,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紧紧依靠群众,筑牢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
三、对拒不听从劝阻,违反各项管控措施的行为,一律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惩处。对有违反战时纪律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12345(市公共服务热线)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编辑: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