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巡查管控的通告

2020-02-20 08:0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47025

目前,我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紧的关键阶段,为有效应对疫情严峻形势,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和车辆通行,彻底阻断病毒传播,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7号)通告,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19日24:00开始,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社会面巡查。全面加强全区沿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以及居民小区的巡查管控,严禁无证外出,相互串门、扎堆聊天等聚集行为。

二、加强外出管理。全面禁止非必要的区域流动,人员外出和车辆一律凭市级或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通行。

1、不得从事与防疫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者一律收回通行证。

2、无通行证外出人员和有证外出但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送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场所强制学习。同时,倒查所在小区哨所、社区、街道的责任,对包保小区的党员、领导干部通报其所在单位。

3、无通行证上路行驶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一律暂扣,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加强执法处罚。对不戴口罩、不听劝阻,辱骂、殴打防疫工作人员,学习期间不服从管理的情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黄石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的规定,依法惩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全区居民自觉遵守。

黄石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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