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黄石市气象灾害(寒潮) 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原创   2020-02-14 17:3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5691 云上黄石

黄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大冶市、阳新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14到15日,我市大部气温将下降9~12℃,局部12~14℃,有5~6级偏北大风,阵风7~8级,并伴有雨雪天气,最低气温将下降至-1℃左右。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会议,进行研判,认为已达到市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启动标准。根据《黄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月14日15时30分启动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响应。并就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寒潮灾害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依法落实灾害防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灾害性天气对当前疫情防控不利影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

二、要强化科学精准应急措施。要加强天气精密监测预报,强化动态预警信息发布;要畅通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信息覆盖面;要组织医疗机构尤其是防疫定点医院和各隔离中心提前做好病人和医护人员防寒保暖;要严防寒潮及伴随的强降温,大风和雨雪天气对农业生产、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交通物流、人民生活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要加强科普宣传,提醒公众做好防风防寒准备,预防感冒和心脑血管等疾病发生。

三、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研判灾害影响,强化应急处置。

四、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特点,适时决定是否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各县(市)要根据当地天气情况,适时决定是否启动当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黄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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