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防指发〔2020〕38号关于加强小区楼栋和集中收治医院及隔离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知

2020-02-10 18:20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20603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社区(小区)是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集中收治医院和集中隔离点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攻坚战场,抓好这两块阵地的环境卫生是切断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的关键之举,必须把这项繁杂的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小区垃圾日产日清

(一)全面安全清理。2月10、11日,各城区(开发区)指挥部组织街道、社区、小区和住户对所有楼栋的垃圾开展一次全面清运、消毒,不能有残余,不能留死角。对确诊病人和集中隔离患者的房屋内外垃圾必须由熟悉卫生防疫知识、并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先将含氯的消毒液按规范配比进行消毒,再封闭、清运,然后对房屋内外全面消毒。

(二)错时出户清运。社区(小区)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合理安排居民错时出户,督促居民将垃圾清运到垃圾箱,不得在门口和楼栋其他公共区域堆放。

二、集中收治医院垃圾安全处置

市指挥部指定的疫情防控集中收治医院、发热门诊产生的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由市生态环境局督促黄石中油环保有限公司安排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和人员逐家收集,转运至黄石中油环保有限公司或华新水泥(阳新)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三、集中隔离点垃圾分类处置

市、区(开发区)指挥部指定的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产生的废弃口罩和其他医疗用品,放入各城区统一发放的黄色医疗废物袋中,由市生态环境局督促黄石中油环保有限公司按医疗废物组织收集、转运、处置。

其他生活垃圾放入各城区统一发放的专用容器,打包后外层喷洒有效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用消毒防护好的专用车辆运至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点焚烧处理。

四、引导市民参与和监督

各区(开发区)指挥部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释疑解惑,让市民充分认识环境卫生管理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有关防护知识,积极响应、有序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工作,为疫情防控作贡献。

设立环境卫生问题举报电话(附后),欢迎各位市民对单位和个人在小区和楼栋公共区域乱放垃圾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按区域举报。各城区对举报事项及时查处,不泄露举报人身份和电话,每条有效线索给予第一个举报人奖励100元。

五、强化执法

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要协同作战,加大执法力度,对督办检查发现和市民举报属实的影响疫情防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快查快处、从严从重处罚。

大冶市、阳新县比照执行。

附:各城区举报电话

黄石港区城管局:6571001;

西塞山区城管局:3284175;

下陆区城管局:5322418;

开发区·铁山区城管局:6390619。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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