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20〕7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部门: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点击图片,可放大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