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明年4月起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原创   2019-12-21 12:50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9863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徐苞俊 通讯员  江磊 )12月21日,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明年4月起,税务机关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税务文书,办税越来越方便了。

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轻征纳双方负担,税务文书将实现电子送达。

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特定系统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经受送达人同意,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送达人可以据此办理涉税事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受送达人需要纸质税务文书的,可以通过特定系统自行打印,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据介绍,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含简易程序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阻止出境决定书以及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税务文书等暂不适用电子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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