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仕奇等2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10-14 17:4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3878

据大冶市纪委监委消息:

经大冶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报大冶市委批准,大冶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仕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黄仕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有业务往来人员的宴请,工作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上报个人多占政策性住房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骗取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构成职务违法;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黄仕奇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廉政意识淡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私心极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据大冶市纪委监委消息:

经大冶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报大冶市委批准,大冶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少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陈少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他人宴请和收受他人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构成职务违法;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陈少军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物质上贪婪、生活上腐化,多次收受甚至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