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借力民主监督员 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2019-10-09 17:04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21422

云上黄石报道(记者江汇 通讯员潘均衡)10月8日下午,大冶市人民法院举行营商环境民主监督员受聘仪式暨征求意见座谈会,中国人民银行大冶支行党组书记、行长陈晓春等8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村镇干部企业负责人,受聘成为大冶法院营商环境民主监督员,借助社会力量,优化司法服务,这是大冶法院主动打造优化营商环境阳光司法平台,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两年来,大冶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营商环境是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论断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提高审执效率、降低司法干预、担当破产重整重任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积极推进“府院联动”破产重整机制建立,合理合法把握好“容错机制”尺度,从立案、审判、执行各程序节点对涉案企业慎用强制措施,对优质榜单内企业“更慎一筹”,细化解除财产保全担保物“可靠性”的务实把握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和提升服务,以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城市的营商环境。

8名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座谈中,监督员畅所欲言,广开言路,对大冶法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工作中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的规则及流程,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好的建议。监督员们对大冶市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以优化营商环境为贴入点,问询意见,抓住了根本,抓住了要点,将会为大冶市经济发展 产生积极效应的做法给予了热评和点赞。中国人民银行大冶支行党组书记、行长陈晓春告诉记者:聘为大冶法院营商环境民主监督员,于他而言,是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大冶法院全力保护企业家,努力营造司法公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抓到了当前工作的重点核心,企业家精神,营商环境是最需要保护的群体,他将全力以赴,用心履职当好监督员。

大冶法院院长王军表示:发动社会力量,聘请监督员参与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监督工作,将在大冶法院常态化、实体化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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