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地矿科普大会期间鼓励来黄旅游的奖励办法

2019-09-27 09:15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60655 云上黄石

为鼓励市内外旅行社在第三届地矿科普大会期间招徕游客,吸引市外游客来黄旅游,做大做强黄石旅游市场,促进全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1、组织市外旅游团队来黄石旅游的市内外组团旅行社;

2、接待市外学生来黄石开展地矿科普主题研学的企业。

二、奖励时间

10月1日-11月30日

三、奖励条件及标准 

(一)一日游

1、规定时间内,从市外组织游客来黄石旅游,累计500人次(含)以上,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其中,须含大冶湖核心区“三园三馆”),按每人10元给予组团旅行社奖励。

2、规定时间内,组织市外旅游团队游客总数在1000人次(含)以上,排名前一、二、三名的组团旅行社,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3、规定时间内,接待市外学生来黄石开展地矿科普主题研学,累计5000人次(含)以上,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其中,须含大冶湖核心区“三园三馆”),按每人5元给予接待企业奖励。

(二)二日游及以上

1、规定时间内,从市外组织游客来黄石旅游,累计100人次(含)以上,游客停留1日以上,入住星级饭店,游览3个以上收费景区(其中,须含大冶湖核心区“三园三馆”),按每人30元给予组团旅行社奖励。

2、规定时间内,组织市外旅游团队游客总数在1000人次(含)以上,排名前一、二、三名的组团旅行社,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四、申报程序 

旅行社在每个团队出发前3天,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旅游科预先书面提出申请(包含团队性质、名称、人数、入住星级旅游饭店名称及行程等信息),予以备案。如团队取消或情况有变,须及时修改申请信息,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实者即取消申请奖励资格。

联合组团的旅行社或企业,由合作方协商确定1家报送申报材料,其他旅行社或企业出具授权书,奖励资金由合作方自主分配。市外组团旅行社可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直接申报,也可书面委托黄石地接社或企业申报。

五、奖励申报所需材料 

1.地接旅行社(或地接景区)接团确认书及合作旅行社委托书;

2.每团必须附团队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身份证、联系电话)和旅行社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组团社公章;

3.景区门票发票复印件(每团一票),加盖开票单位公章,并提供团队人数认可签章;

4.星级饭店住宿发票复印件(每团一票),加盖开票单位公章,注明实际消费的游客人数;

5.申报研学旅行奖补资金的企业须提供研学旅行活动合同、责任险保单、银行转账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奖补资金申请表》。

六、审核、公示及奖励资金拨付 

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奖励申请相关材料审核后,在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在2020年1季度前完成奖励兑现。

七、监督及追责

1.旅行社应在规定时间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申报材料,并积极配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审核工作。

2.对已兑现的奖励进行后续跟踪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及举报。对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予以曝光,触犯法律法规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活动期间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因旅游服务质量引起重大投诉的旅行社取消评奖资格。


(责任编辑: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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