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冶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大冶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报大冶市委批准,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原所长周功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周功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账外账,逃避财政监管;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罪;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故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使其不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
周功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身为人民警察,本应守护一方安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却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身为司法干部,知法犯法,公权私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