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

2019-07-30 09:3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3241 武汉长安网  

7月23日至26日,第二期新任地市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培训班在京举办。这次培训班集中了2018年6月以后新上任的140多名地市级党委政法委书记,主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法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本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班式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深入系统阐述了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新、引领性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的新境界,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实现了新飞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强调要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强调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和道德教化,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强调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强调要把智能化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实施大数据战略,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重要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陈一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重大时代命题,并强调“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方式,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陈一新将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比作抵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彼岸”的“桥”与“船”,并着重强调如何发挥好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这“五治”的“桥”与“船”的作用。

一、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合力



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各项建设。要高度重视政治引领在社会治理中的决定性、根本性作用,切实把政治引领贯穿于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定政治方向。我们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中所要坚定的政治方向,就是要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在党员干部层面,要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政治成果、思想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人民群众层面,要坚持不懈地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广泛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强化政治领导。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领导格局,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以改革创新的思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横向构建起共治同心圆,就是要探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同心圆,增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向心力。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落实领导社会治理工作职责,推动社会治理融入社会发展全过程,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治理重大问题。党委政法委要发挥平安建设中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格局。政府要切实履行社会治理基本职能,推动社会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群团组织要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最广泛动员组织群众,团结引领群众投身到社会治理实践中去。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专业规范运作、依法依规办事,在社会公益事务中发挥独特作用。要创新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完善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纵向打造好善治指挥链,就是要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充分发挥各层级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社会治理指挥体系。当前,尤其要重视打造市域社会治理“前线指挥部”,制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标准,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着力解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大问题,努力把重大社会矛盾问题和重大群体性集聚事件解决在市域。同时,要构筑好基层社会治理“桥头堡”,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夯实政治根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把老百姓的难点痛点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着力点,从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抓起,让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加利民、惠民、便民、安民,让人民群众成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大受益者。要牢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道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有效激发民力,让人民群众成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积极参与者。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市域社会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探索研究如何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终评判者。

——涵养政治生态。政治生态与社会生态紧密相连、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政治生态好,社会就会正气充盈;政治生态不好,社会就会邪气横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大无畏的勇气魄力、铁一般的决心和意志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党内政治生态有了根本好转。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优良的政治生态引领社会生态,像抓党风那样抓民风,力争通过若干年的努力,使社会风气发生根本好转,树立起新时代社会新风尚。特别是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市域和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让社会充满正气的力量、正义的光辉。

二、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定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城市治理整体能力,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疾难题。我们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精神审视市域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把市域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生机活力。

——完善法律规范。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必须坚持法律规范先行。设区市要善于运用地方立法权,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法律支撑。要坚持切口要小、聚焦要准,突出关键性条款,切实解决市域社会治理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特定问题。要突出地方特色,深入总结本地成熟做法并上升为制度规范,确保法规规章务实管用、便于操作。

——推进严格执法。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的重要前提。要依法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深化反恐怖反分裂斗争,有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不断掀起强大攻势,彻底把黑恶势力扫荡根除。要深入推进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行动,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惩治力度,深化对网络贩枪、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网络犯罪的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打掉网络黑灰产业链。要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扎实做好涉众群体稳定工作。要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认真负责地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要深入研究生产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严格执法问题,拿出治本之策,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公正司法。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要依法加强产权保护,严格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避免随意查封、扣押、冻结合法财产,杜绝差异性、选择性执法。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职责,有效破解权责平衡难题。要强化政法系统执法监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推动全民守法。当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行为模式时,市域社会治理领域的很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控风险的能力。政法队伍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当好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排头兵。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深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不断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内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无徳不兴,人无德不立;以理服人、以文服人、以德服人,是中华文化的生命禀赋和生存耐性。治理时空有界,道德力量无穷。道德教化是培育市域社会治理内生动力的重要方式。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加强道德教化,提高城乡居民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让市域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较高的道德水平之上。

——挖掘德治资源。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与“魂”,是新时代德治的最大本土资源。要深入挖掘中华传统美德的时代价值,为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在人与国家方面,要倡导“天下为公”、“精忠报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强化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新时代社会治理伟大实践。在人与自然方面,要倡导“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教育人们敬畏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在人与人方面,要倡导“见利思义”、“先义后利”,推崇诚实守信、合作互助、成人之美,反对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在人与内心方面,要倡导“正心修身”、“慎独慎微慎初”,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

——健全德治体系。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时代精神的德治体系。要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切实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高各行各业的道德水平。要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深入推进家徳家风教育,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要加强个人品德建设,推动每个公民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操、锻炼道德意志、养成道德习惯。要发挥社会、学校、家庭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特别是市域各级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强化德治约束。推进道德教化,自律是根本,他律是保障。对伤风败俗的丑恶行为、激起公愤的缺徳现象,必须要有硬约束。要提倡把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诚实守信等内容纳入各类规则,引导群众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要加大对见利忘义、坑蒙拐骗、制假售假等行为的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发挥对全社会的警示教育作用。

——激发德治能量。要把见义勇为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风向标”,大力开展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工作,形成惩恶扬善、扶正祛邪、扶危济困的社会氛围。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机制,以执法活动和个案处理为见义勇为者鼓气撑腰,弘扬正气、压制邪气、化解戾气。要大力开展各类文明创建和道德楷模选树活动,引导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做到明大徳、守公徳、严私德,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

四、发挥“自治”基础作用,激发市域社会治理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基层群众自治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最直接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和重要特征。我们要深刻认识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性,充分调动社会主体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完善自治制度。在农村,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尤其要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要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要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重大事项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社区,要完善社区民主选举制度,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同时,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注重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促进有效实施。

——建强自治组织。在农村,要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其全面领导乡村治理的能力。要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在社区,要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区治理体系。要加强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提高服务社区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扶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他们在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让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

——创新自治活动。要创新完善村(居)民自治有效实现方式,把纸面的制度变成生动的自治实践。要按照协调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创新基层群众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将基层社会共治同心圆越画越大。要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搭建便捷的议事平台。要统筹整合基层治理资源,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促进社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矛盾纠纷共商共调、治安秩序共治共管。要科学合理划分网格范围,规范网格员服务管理职能,加快打造“红色物业”,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每个楼栋、每户家庭,把各种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激发自治活力。增强基层社会自治活力,关键要深化改革创新。要清理整顿村(社区)组织承担行政事务多、各种评比检查事项多的问题,实行严格管理和总量控制,切实以减负增活力。要明确政府管理权和村(居)民自治权的边界,解决好一些地方村(居)委会行政化问题,切实以规范增活力。要完善政法购买服务制度办法,把非基本公共服务尽可能交给有能力和实力的社会组织去做,切实以社会组织参与增活力。要建立促进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利用技术、数据、人才等优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切实以引入市场机制增活力。

五、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打造市域社会治理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国家要赶上时代步伐,都必须牢牢抓住科技革命的机遇,否则就要落后。我们要把智能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升为重要的治理方式——“智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加快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

——推进“智防风险”。能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是评价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依靠现代科技,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市域社会风险征兆、判断风险走向、推演风险处置,提升防范化解的能力水平。针对治安风险,要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部位,依托“雪亮工程”等基础建设,健全联测联防联处机制,提高智能感知、精准处置能力。针对公共风险,完善智能化监管体系,将企业生产活动、各类安全要素全部纳入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科学预警、及时处置,确保安全生产和公共场所安全。同时,要加强对人工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的全流程监管,做到未雨绸缪、防范未然。

——推进“智辅决策”。要用好大数据这个“显微镜”、“透视镜”、“望远镜”,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推动市域社会稳定决策科学化。要强化决策的前瞻性,把社情、警情、案情、舆情等数据全面汇聚起来,及时研判市域社会稳定态势,超前谋划应对之策,推动依靠经验决策向依靠大数据决策转变。要强化决策的精准性,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扫黑除恶智能化举报平台的作用,精准分析举报线索,精准跟踪案件办理,精准监测黑恶势力犯罪动向,及时查找打击盲区、校准打击重点,确保有的放矢、打准打透。要强化决策的互动性,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决策信息、参与论证过程、凝聚思想共识,最大限度把市域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强化决策的实效性,研发社会稳定决策智能评估模型,有效落实决策实施中的风险管控、效果评价、反馈纠偏,确保决策持续优化改进。

——推进“智助司法”。科技理性同司法理性的有机融合,给司法注入新的创造力,强化了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力。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减少权力任性,防范冤假错案,提升司法质效。要构建执法司法高效联动协同平台,建立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动公检法机关衔接更顺畅、监督更规范、工作更高效。要健全智能执法办案辅助系统,提高司法辅助事务效能,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推进执法司法高效便民。要建设案件自动化管理监督平台,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自动提醒预警执法办案中的违规操作和廉政风险,实现进度可监控、风险可预估、全程可追溯。

——推进“智利服务”。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新需求,是智治的价值所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法服务”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智能化政法公共服务平台,把窗口服务尽可能地移到网上、连到掌心,推动“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用“小程序”、“小服务”解决“大事情”。要扎实推进互联网法院和移动微法院试点工作,加快建设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提供线上线下、跨地域跨层级的“一站式”司法服务。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元、更便捷、更精细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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