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张蓉 李扬) “没有你们法院的执行,这笔钱本金都要不回来,现在没想到连本带息都收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了!”2月18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陈某将一面写有“无私奉献,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黄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尽心尽力执行表示衷心感谢。
2013年起,陈某光多次向陈某借款,并于2015年出具还款计划书,但迟迟没有还款。后来,陈某将陈某光告上法庭,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陈某光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
2016年,陈某向市中级法院申请执行借款本金534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陈某光是台胞,且早于陈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便返回了台湾,无法找到其本人,申请执行人陈某急得不知所措。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时,承办法官傅民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光于2012年在淮南市山南区购置了一块土地,已支付4700万余元土地出让金,但产权人却在淮南市某置业公司名下。为寻找突破口,承办法官傅民与其他执行人员一起先后十余次前往淮南市调查取证。
终于查明,被执行人陈某光出资4700万余元购置该土地后,再无力支付剩余土地出让金,遂由淮南市某置业公司兜底出资购买并登记。查明此情况后,市中级法院依法查封该块土地使用权。该置业公司不服,向市中级法院申请解封,并提出执行异议。嗣后,市中级法院多次与淮南市有关部门协调,对该执行异议依法审理并及时作出裁定,该置业公司最后决定出具执行担保书,愿意承担该案债务。
三年多来,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申请执行人陈某终于在春节前拿回了借款本息950万元,这起骨头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这只是众多执行案件的一个缩影,锦旗上简单的八个字,表达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和谢意,法院执行干警们每天都在用实际行动兑现着“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