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试点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 最长年限不超过20年

2019-01-30 15:31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21386

 一块土地能使用多长时间?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用途来确定,例如,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40年。

不过,黄石市政府近日印发《黄石市工业用地租赁和弹性出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试点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办法》从四个方面明确我市行政区域内工业项目用地租赁和弹性出让方式,控制和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明确我市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20年。

《办法》中明确,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于经发改部门确定的新产业工业用地,根据企业意愿,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3种方式供应,满足产业发展差别化需求。

对于长期租赁,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供应,租赁年限最高不得超过20年,且不得转为出让土地;而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因涉及出让土地,仍然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先租后让的先期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弹性出让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20年,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续期合计不得超过工业用地出让法定最高年限50年。

相比于工业用地50年的土地使用权最高用途年限,年租或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对企业和政府而言都更有灵活性,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可能性。

此外,《办法》中还对租金和出让金征收标准、各部门土地供后监管职责以及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处置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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