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多措并举积极服务项目建设用地

2018-12-28 10:2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4830

 一是发挥土地规划引导作用。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省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满足省级重点项目用地空间需求。积极参与省级重点项目用地选址论证,引导项目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水田,除线性工程难以避开外,其他项目均不涉及基本农田。对用地选址有特殊要求,而现有规划条件确实无法满足的,按法定程序开展土地规划调整。

二是缓解耕地指标瓶颈制约。一方面加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力度,今年第一批实施的30个项目已通过部省级备案,第二批15个项目已完成实施,正在组织备案工作,属市级统筹的新增耕地指标,将主要用于省市级重点项目。另一方面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两项试点”,凡符合条件的地块,均可纳入试点范围,不受指标控制,结余的建新指标将优先用于省级重点项目。

三是建立上下联动服务机制。为做好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服务工作,各级国土部门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亲自负责的工作专班,主动上门到国资、城发、众邦、交投等用地平台,以及发改、经信、规划、交通等部门,采取现场服务、召开座谈、专题调研等形式,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摸清项目用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台账,分类指导,有效推进。

四是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省级重点项目实行单独组卷,符合报批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县(市)区用地组卷上报;7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审查上报,审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一次性告知,实行远程补正,不做退件处理。压缩报批时间,提高报批效率,促进项目及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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