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减材料,精简收件清单。对各类业务的受理材料进行梳理,重新修订《黄石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将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备案、批准、盖章等手续和材料一律取消。先后取消了在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收取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收取的纸楼盘表、维修资金缴存证明、预售许可证、解除他项权利关系证明等。同时运用共性材料备案制度,共精简收件14类,合计27项。
二是减环节,实行登记、纳税并行办理。运用“一号管理、一次受理、一窗办结”流程,并联受理不动产登记与契税缴纳,内部进行合卷,同时运用电子数据,共享收件材料,免去了群众重复叫号、重复复印材料。相较与以往两部门分别排队、分别叫号、分别受理,至少减少群众2小时以上等待时间。
三是减流程,改“三审”为“二审”或“一审”。将个人抵押权登记、预告预抵登记、补换证、更正登记改“三审”为“两审”,其中对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合并审核及登簿流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实行“一审”,受理即登簿。进一步优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是减时间,压缩办结时限。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流程”的基础上,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一般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现房抵押登记、预告预抵登记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1小时办结,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