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货运8条” 让货运经营者少跑路、少缴费

2018-12-04 08:12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612 湖北日报   雷闯

湖北日报讯(记者雷闯、通讯员付璐)12月3日,省运管局出台《关于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简称“货运8条”)明确:下月起,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进一步减轻道路货运经营者负担。

按旧规,道路货运企业在运管部门办理货场经营许可需要20个工作日,办理《道路运输证》时,还要对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新规将让货运经营者少跑路、少缴费。

根据“货运8条”,我省要全面实施本省籍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安检、综检、环保检“三检合一”;全面推进本省籍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省内异地年审。据测算,“三检合一”后全面推广后,每年可节约检验检测费超过9300万元。

“货运8条”还要求推行普通货运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线上线下及异地考试,推进本省籍货运道路运输驾驶员异地考核。省运管局综合运输处副处长雷兴解释,目前我省货车驾驶员要取得《从业资格证》,必须回当地机构报名、考试。根据交通运输部部署,预计到明年可以实现异地线上报名、线上考试,免去考生来回奔波之苦。

“货运8条”还积极支持国内无车承运人平台落户本省,鼓励本省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加入无车承运人平台,支持无车承运人平台为普货运输经营者提供货源、仓储、线路等大数据信息和全链条服务。据悉,我省从2017年启动无车承运人业务试点,截至11月底,9家试点企业实际承运车辆超过27万辆,签约上游客户1.37万家,完成运输量2500万吨,交易额28.05亿元。

“货运8条”还鼓励货运企业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技术,实行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严禁运管机构私设门槛、引导个体司机挂靠经营、隐性变相“吃拿卡要”等行为。

(责任编辑:刘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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