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省运会开幕式期间奥体中心“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2018-09-19 18:2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7457

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开幕式将于10月8日在我市奥体中心举行。为维护省运会开幕式现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2018年9月28日、10月6日、10月8日,奥体中心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黄石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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