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池检察室回应职能调整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

2018-08-29 21:2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1808 阳新检察  

近日,阳新县检察院富池检察室以“服务、保障、监督”工作总要求,推动派驻检察室转型升级,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取得良好实效。

为全面掌握富池镇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情况,富池检察室联合该院综合检察部、县司法局、富池镇政府对辖区内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到司法所召开座谈会,详细掌握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是否科学有效,矫正活动是否规范,一线走访是否落实到位。

同时,通过对辖区内社区矫正监管人员的档案进行逐一核查,确保矫正对象“档案实”。检查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情况、管理教育、外出请销假等环节的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各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实”。

此外,检查人员注重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与富池镇21名社区矫正监管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主动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及矫正情况,切实落实帮教措施,确保“成效实”。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院工作人员及时向富池镇司法所提出口头整改意见,并建议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一些公益性劳动。

据悉,今年5月,该院瞿义强检察长到派驻富池、白沙检察室调研工作时,提出检察室要按照“服务、保障、监督”工作总要求,立足辖区特色,推动派驻检察室转型升级。此次富池检察室参与社会矫正监督工作,便是履行监所检察职能的一项行动。

接下来,富池检察室将进一步适应职能转变,以“服务创新发展”为工作主线,为辖区内非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的专项检察工作;积极强化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开展专项法律监督,适时提出检察建议,服务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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