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通报(十六)

2016-08-27 12:04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460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现将4名履职尽责优秀干部和2名不履职尽责干部通报如下:

  一、履职尽责优秀干部(4名):
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科科长程洁:今年以来及时发送地质灾害预警信息13期,及时处置突发地质灾害23起,疏散群众1063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争取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资金3.6亿元,有效治理了黄荆山、铜绿山等8个矿区;成功申报铁山—还地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国家级示范工程,争取中央下达资金9.77亿元。
市商务委综合部副部长柯友鹏:为我市以全国唯一地级市身份获批内贸改革试点城市、以全国总分第一的成绩获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内贸改革试点工作经验被商务部向全国推广。该同志荣获全市“五一”劳动奖章。
阳新县人民法院富池法庭庭长王明华:扎根基层法庭二十多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000多件,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荣获“黄石十佳法官”、“全省最美基层法官”等称号。
市人大办公室副调研员刘志军:自201312月第四轮“三万”活动以来,指导太子镇德夫村“两委”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先后协调帮扶资金112万元、项目物资34万元、重大配套资金290万元。该村获得全省村级集体经济进步奖、市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市美丽乡村等荣誉。
二、不履职尽责干部(2名):
市信访局副局长朱克神,下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毅敏指挥督办不力问题。经查,20164月下旬,下陆区长乐山工业园区工作人员没有按省有关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赴汉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朱克神、王毅敏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由下陆区委进行问责。
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履职尽责优秀干部为标杆,认真学习他们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体现出的勤勉敬业、勇于担当、抢前争先精神,同时从通报批评的干部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为把我市早日建成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再立新功。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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