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慧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5月10日,阳新一名男子见财起意,盗走他人车钥匙未拔的电动车,本以为“赚了”,结果被警方抓获并送入“班房”。
当日上午11时许,阳新的费师傅报警称,其停放在城东新区太阳城四期工地门口处的一辆红色电动车被盗。
阳新县公安局城东新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了解,得知被盗车辆为五星钻豹牌电动车,费师傅于2015年12月花3100元购买。
民警一方面在周边进行走访调查,另一方面通过仔细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发现当天上午8时许,该车被一名中年男子骑走,且疑似从建筑工地出来并很快离开。
之后,通过费师傅所在工地的负责人协助辨认,证实骑走费师傅电动车的男子正是在该工地做事的43岁的兴国男子肖某。
经查,从事混凝土方面工作的肖某当天上午8时从工地下晚班后,正准备骑自己的摩托车回家休息,发现其摩托车车胎没气了,正在发愁时,突然看到停在其车不远处有一辆红色电动车,车钥匙未拔,顿生邪念。他不禁窃喜,立马骑着该电动车回了家。
5月10日下午3时许,民警找到肖某,将其抓获。
据了解,肖某将电动车一溜烟骑回家后,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捡了个大便宜,之后便安心在家休息。不想,“天眼”早已将其锁定。
目前,城东新区派出所已依法对肖某予以行政拘留,案件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