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职人员,请注意!这些饭局,别去!

2018-05-14 14:53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861 湖北日报微信  

反“四风”仍呈高压态势,但有部分党员干部还心存侥幸,不断碰触“高压线”——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山西焦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汾西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绍进等人,因聚餐问题被处分。

聚餐吃鱼翅副总经理被撤职

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焦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汾西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绍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同案涉及的刘志耀、秦晋丹等人由山西焦煤集团纪委立案审查。

经查,王绍进接受汾西矿业集团副总工程师兼生产处处长刘志耀邀请,与集团物资供销公司经理秦晋丹等10名中层干部在物资供销公司食堂聚餐、饮酒,并由秦晋丹按份外购了佛跳墙、鱼翅和辽参等菜肴。

事后,为规避组织审查,王绍进召集参与聚餐人员统一口径,隐瞒事实真相。

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王绍进、刘志耀等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聚餐,大吃大喝,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还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绍进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经山西焦煤集团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志耀、秦晋丹等2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给予赵益晨、冯来荣、李朝良、侯万世、师桂明、柴江、孟智等7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清亮同志,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失责失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山西焦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武华太同志,纪委书记王廉敏同志,对上述事件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注意:公职人员赴饭局前须“四问”

一问:谁买单?

注意:“公款买单”是大忌

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买单者“误人误己”,参加聚会的党员干部也会“被牵连”,使本可轻松愉快的私人聚会变了味。

二问:和谁吃?

注意:应拒绝明显带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私人聚会要特别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当然,不涉及公款、不涉及业务关系的同学间、老乡间单纯的小聚会,不属此列。

三问:在哪吃?

注意:“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挺敏感

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此外,“单位内部接待场所”也比较敏感,比如装修不错的食堂。

四问:吃什么?

注意:大吃大喝要不得

八项规定主要针对党员干部,其中有要求厉行节约的条款,其目的就是为了遏制公款大吃大喝的不良之风,在社会上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提醒:这些饭局,别去!

1、不能参加公务宴请

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吃请。

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应属于公款宴请。

2、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和企业搞变相吃喝

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装饰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同时内部接待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不得变相搞大吃大喝。

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3、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执行特定公务期间,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4、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5、自己花钱奢靡享乐也不行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的行为。

祛除“四风”之弊,关键在于持之以恒。无论是在工作日还是在节假日,党员干部都应自觉抵制“四风”,戒除侥幸心理,坚决不越红线。

来源:湖北日报微信

(责任编辑:刘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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