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化妆品过敏退货遭拒引纠纷 民警耐心调解女子获赔化矛盾

2018-05-11 18:14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237

(通讯员 袁玮琼 陈燕)5月9日晚8时许,在黄石市磁湖路某化妆品店,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沈家营派出所民警及时调解了一起因化妆品过敏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李女士挽回了500元的经济损失。

几天前,李女士在该化妆品店购买了一套价值500元的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却出现过敏现象。于是,李女士来到该店要求退货,不料店员以化妆品已开封,无法退货为由,拒绝了李女士,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报警求助。

“以前购买同品牌的化妆品从来没有出现过敏现象,这家商品肯定有问题!”李女士说。

该店员工林女士则表示,店里所售出的化妆品都是有许可证的,但由于每个人肤质不同,任何一款化妆品都存在一定的过敏率,并再次强调,李女士已用过该产品,很难进行二次销售。

随后,民警通过与该店店主沟通交流,最终经过双方协商决定,店主同意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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