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未经环评审批粪水污染环境 负责人获处罚

2018-05-08 18:34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924

(通讯员 刘璐)大冶市还地桥镇一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部分粪水未经沼气设施处理直接排至社外水沟,造成周边环境污染。5月5日,大冶市公安局环保大队依法对负责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人陈某予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据陈某供述,该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牲猪6000头。陈某称合作社的粪水原本会经沼气设施处理再对外排放,但此次事故是因为外排废水沟新建的防水墙没有密封好,部分粪水渗漏所致,属于工作疏忽。

但大冶市公安局环保大队民警经过调查,发现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根本原因是陈某经营的合作社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审批手续,没有进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以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今年4月,该大队民警会同大冶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合作社部分猪粪水未经沼气设施处理直接排至社外水沟,造成了周边环境的污染,要求该公司予以整改并办理环评手续,同时下达了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冶警方提醒广大业主一定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环评,切不可贪图私利,以免受到法律的制裁时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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