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闹矛盾动手伤人 男子受处罚悔之晚矣

2018-05-02 11:14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514

(通讯员 董刚)同事在工作中因为配合不好发生矛盾很正常,但是发生矛盾后动手伤人就不应该了,4月28日,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工业新区治安派出所接到某工地工人报警,称同事江某被周某殴打,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打人者周某抓获。

经查,江某和周某同在一个建筑工地工作,因为两家离得不远,所以平时关系还不错。当日,在工地现场,由于双方配合不好,江某就说了周某几句,周某有些不耐烦,便同江某吵了起来。期间,周某顺手捡起手边的一块木头砸向江某,造成江某轻微伤。

接警后,工业新区治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情绪有些失控的周某控制。经过调查取证,涉嫌伤害的违法人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得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周某对自己的冲动表示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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