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无证经营一家出租房变“宾馆” 大冶公安依法予以处罚

2018-04-28 13:3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4278

出租房变身成“旅社” 通讯员 柯国 摄

(通讯员 柯国)4月26日,大冶市公安局陈贵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两家曾被警告过的无证经营宾馆进行清查,发现两家宾馆竟又“开业”了。

当日,大冶警方依法对该两家宾馆的负责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老板嫌办证麻烦 被警告后又偷偷营业

家住陈贵镇某村的江某将自家民房二楼改建成6间简易房间的“旅社”,做起居家挣钱的生意。此前,陈贵派出所民警在治安检查过程中,已责令其停业,劝其依法办好相关证件。

但江某听说办证需要的各项资质条件后,觉得太麻烦,过了段时间,感觉“风声”过去了,又抱着侥幸心理开业。

当晚,民警清查时发现该无证“旅社”的二楼有两间房对外营业,接待的旅客均系外来人员。江某经营的“旅社”每间房每天收费60元,且无任何合法登记手续。

大冶警方依法对江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出租房系“挂羊头”,实质仍是经营宾馆

同为陈贵镇居民的王某将自家小洋楼改建成有13个房间且带独立淋浴间的旅社,因无任何合法证件,同样被陈贵派出所民警予以警告整顿。

王某曾考虑办证,但消防部门告知其必须建消防通道,她认为非常麻烦,于是打起擦边球,摘下宾馆的牌子,换上“有房出租”的招牌,继续经营。

当晚民警清查时,发现有两名做工程的外来人员在王某经营的无证“旅社”入住。住宿的二人向民警交代,虽然他们与旅社老板达成了口头租房协议,但实际是按每天60元结算,客人几天未来住则扣除几天的费用,且店主很“负责”,定期洗换床单枕套,提供免费的牙刷等洗漱用品。

目前,大冶公安依法对王某处以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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