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案:只因为人群中踩一脚,竟致1死4伤12人被拘留

2016-10-13 14:2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84368 强哥说警事   强哥

市民高度关注的“10.8”案件有了最新进展——今日上午,大冶警方押解着12名被拘留的涉案人员到案发现场进行了指认。

吃瓜群众自发的进行了一场朋友圈摄影摄像大赛!

现场无一例外都是这样滴

亲眼见证了如下的一幕幕:

 



 

仅有图片而不告诉大家被名单是耍流氓!

那么请收好如下名单

被拘留人员名单

 


刑事拘留人员(10人)

金某1(男、27岁、大冶罗桥人)

金某2(男、27岁、大冶罗桥人)

曹某宝(男、22岁,大冶金湖人)

卢某华(男、39岁、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人)

曹某华(男,34岁,黄石市黄石港人)

曹某1(男,27岁,大冶市大箕铺镇曹家湾村人)

曹某2(男、22岁、大冶市大箕铺镇柳林村人)

石某(男、19岁、大冶市大箕铺镇石家湾村人)

曹某培(男,21岁、大冶市大箕铺镇方至畈村)

明某(男、26岁、大冶市罗桥街办大林山村人)

(以到案时间先后为序)

先行治安拘留人员(2人)

石某良(男、37岁、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人)

石某康(男、25岁、大冶市罗桥街办石洪甫村人)

 

案件起因是什么呢?

不公布案情也是耍流氓!

那好,强哥就告诉你权威的信息

 

案 情 通 报

经审查交代,案发当晚8时许,曹某华、卢某华及朋友刘某德等人在老传统酒店吃饭喝酒出来,与同在该酒店喝酒出来的死者石某安方石某真等一行十余人在酒店门前相遇。因石某真走路时将刘某德踩了一脚,引起言语纠纷,石某真等人乘着酒劲对刘某德、曹某华进行殴打。

曹某华、卢某华等吃亏后不服,当即电话邀约曹某宝、曹某1、曹某2等人前来报复。曹某宝等人带上砍刀等凶器分乘两辆汽车赶至现场,在曹某华的指引下,对坐在路边的石某等人进行殴打,进而引发石某安等人持刀与曹某宝等人对砍,对砍中石某安被砍伤在地,其他人逃离现场。

随后,曹某华等人也驾车逃离现场。途中发现曹某宝头部和手部被砍伤,便安排同伙将其送至黄石三医院手术治疗。

石某安同伙返回现场后用车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拨打110报了警,石某安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这就是“10.8”案件的案情!事件的起因小得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吧!

至于说前两天网上流传的什么“撩妹”版“剧情”,强哥只想说:

发帖人你是韩剧看多了还是港剧看多了?想象力贼丰富,就是缺乏法制意识。网络亦非法外之地,须知造谣传谣会被抄水表的!



 

有些东西,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其珍贵,

比如说自由,

但好在他还可以再拥有;

有些东西一旦失去

比如生命,

却绝对不会再有重来的机会。

面对铁镣铐和手铐

面对亲人无助的痛哭,

这些逞一时意气而挥起砍刀的人,

真的不会后悔吗?!

 



 

请让强哥把同事们在微信圈里发布的一条留言作为结束送给大家

看到弹幕评论里,一些人动不动就骂警察不管事好邀功,我感到十分悲凉,心疼如刀割。也许有好多老警察已经习惯了被指着鼻子骂,但原谅我还没有完全学会,我还想着要为自己发声。

大冶公安的压力有多大,任务量有多大,日常的工作节奏……都不是某些人不动脑子想当然以为的那样。

我所知道的大冶公安,是一支很辛苦的队伍,很多同事都累出一身的伤病。

案发到现在我们跑了多少路,熬了多少夜,做了多少工作,恐怕说起来有一匹布那么长,我就不废话了。最新又到案两人,分班熬夜审查之后我主动要求继续参加指认活动,再累我心甘情愿,因为没有任何人比我们警察更痛恨犯罪!

我只想说两点,第一:通过查询视频,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案发后4分钟巡警出警赶到现场,随后派出所、刑警队陆续到达现场,还有其他人员赶赴医院,并不是某些人说的半个小时,40分钟。

第二,大冶市公安局组织此次指认现场,不是为了炫耀,我们也没有什么需要炫耀的,12小时不到能够破案就已经说明我们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打击犯罪、维护大冶的一方平安!这样的行动是为了震慑违法犯罪,是为了大冶能够更安宁,是为了我们更有安全感。

仅此而已。

 

来源:强哥说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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