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绿山铜铁矿尾矿库“3.12”较大溃坝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18-04-18 19:02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5328

18日上午,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绿山铜铁矿尾矿库“3.12”较大溃坝事故调查处理通报会召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通报了有关情况。

2017年3月12日凌晨2时10分,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绿山铜铁矿尾矿库西北坝段发生一起溃坝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失联,直接经济损失4518.28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和大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坚持把生命抢救放在第一重要位置,全力做好被困人员抢救和失踪人员搜救工作,紧急疏散周边群众,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善后处置,科学施策预防次生灾害,建立实时巡坝监测制度,积极稳妥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大冶市泉塘村三号坝铜铁矿非法越界进入铜绿山铜铁矿尾矿库盗采库区矿产资源留下采空区,采空区的顶板花岗岩经长期风化浸蚀而坍塌,造成上部地层下陷,从而导致尾矿库坝体基础下沉断裂失稳,加上库内水体和尾砂的迅速下泄,流动的水体及尾砂对坝体施加水平冲击力,致使坝体西北段呈扇形滑动发生溃坝。

根据市政府批复同意的《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绿山铜铁矿尾矿库“3.12”较大溃坝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大冶有色公司铜绿山铜铁矿尾矿库“3.12”溃坝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决定对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30人,9个单位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人员5人,对相关企业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理14人,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理5个,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4人,对4个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给予行政处罚。2018年3月2日,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有关执法执纪机关按照“3.12”较大溃坝事故调查报告和市政府会议要求,正在抓紧落实之中。

通报会指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各地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3.12”较大溃坝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积极行动,坚持不懈狠抓安全生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刘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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