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已办结,请收到短信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31、32号窗口领取您的证书。”15日,在收到这条短信后的第二天上午,蔡碧华老两口就顺利拿到了不动产证。
蔡碧华的房子是1983年建成的合建楼,由于有房产证却无土地证,一直拖着未能办理不动产证。12日下午,蔡碧华试着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了业务办理,未料短短两天半的时间,多年难题一朝解决。
为妥善解决蔡碧华这类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市国土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近一年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群众办证与开发单位补缴税费相分离”的原则,解决了中冶黄石公园、信达银湖月色、腾龙龙湾一品、同惠磁湖东城、白马山小区、大上海广场等36个项目共计25959户的办证难问题;支持分期开发、分期验收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分期办理不动产登记,解决了黄石万达、嘉泰银河湾、扬子玉龙湾、大桥一品园等13个项目的分期办证问题,涉及11527户;对零星分散的群众持房产证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经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土地权源及公告后,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目前,此类房屋权籍调查时间已由原1—3个月缩短至1—2个星期(不含公告时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受理此类个人权籍调查申请560件,可解决23801户群众办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