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春明 通讯员王荣光 陈琳)4月2日上午,大冶市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在大冶市地税局建设路办税服务厅诞生,迈出了贯彻执行环保税法的关键一步,环境保护税征收在大冶顺利落地。
“填表申报——录入系统——开出税票”,当天上午9点,某纳税企业代表来到市地税局建设路办税大厅,在环保税绿色窗口办理申报、缴税等手续。在大厅工作人员的辅导下,几分钟后,全市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正式诞生,标志着大冶环境保护进入“税”时代。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大厅,只需要通过登录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者直接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给窗口办事人员,录入附表相应数据,生成电子申报表,即可在‘金税三期’办税系统自动计算本期应纳环保税税额。”大厅主任丁健娇这样告诉记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按照税法规定,环保税是按季申报,因此,首个征期从4月1日开始。
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雄表示,首张环保税税票的顺利开出,标志着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在大冶成功落地,为大冶市环保税首个征期的平稳推进打下了基础。
据悉,为充分保障环保税首个征期纳税申报平稳有序,市地税部门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增设了环保税绿色通道,确保有序受理纳税人的申报。同时,组织税务人员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培训,并通过12366热线、QQ群、微信群等多渠道为纳税人开展纳税辅导。
转载《黄石日报》2018.4.4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