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在即,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结合《2016年夏秋季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大冶市食药监局从8月24开始至9月15日,安排部署开展全市秋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规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责任,学校(含托幼机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负总责,食堂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建立健全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设置操作加工场所,配备相应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等设施设备,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是强化监管,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严格落实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关键环节要重点检查,确保食品原料进货渠道正规、可溯源,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行为。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无证经营或超范围、超效期经营,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食品、餐饮具,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等严重的行为,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大冶市食药监局将联合大冶市教育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位,有效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