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方案 到2020年打通短缺药供应瓶颈

2018-02-23 08:54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龙华、通讯员刘敏)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物价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着力构建湖北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建设省级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平台,完善短缺药品资源信息共享和常态短缺药品省级储备制度;到 2020年,实现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和短缺监测预警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建立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构建短缺药品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部门协调、分级应对、行业引导“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省卫计委负责人介绍,我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将突出跨领域、多部门的政策统筹、协作配合、有效联动,明确工作规则和任务分工,统筹解决全省范围性短缺问题,增强综合应对能力,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要求,更好地满足人民健康和临床合理用药需求而努力。

原标题:我省十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方案,到2020年——形成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应对保障体系

另据楚天都市报报道: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龙华通讯员刘敏)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物价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着力构建湖北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重在打通信息收集、采购使用等各环节“肠梗阻”,进一步加强涉药管理部门协调,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减少药品短缺发生频次。

药品短缺往往由用药者最快获知。如何在浩如烟海的用药信息中快速发觉、提前预警?据了解,截至2017年底,我省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湖北省公立医院药品综合监管系统,依托该平台,建设基于大数据应用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信息系统,逐步推进短缺药品信息全流程动态感知、预警监测和政策评估、应对防范等智能化应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短缺药监测系统要不断扩大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全省每个县都设有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建立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机制。《实施方案》要求,我省短缺药供应保障实行分类施策,罕见病用药定点生产。鼓励、引导省内企业和科研机构研发创新,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家定点生产采购活动。

对于因供需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局部性短缺的药品,根据管辖权限,及时启动县、市、省三级调剂;省级调剂无法满足临床需求时,及时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协助解决。此外,还要根据实际需求,筛选储备品种,制定收储资金计划,建立省级短缺药品实物滚动储备制度。对涨价明显的药品及原料药生产、流通企业适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和垄断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建设省级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平台,完善短缺药品资源信息共享和常态短缺药品省级储备制度;到2020年,实现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和短缺监测预警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建立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构建短缺药品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部门协调、分级应对、行业引导“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原标题:我省十部门联合出台方案 力求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到2020年打通短缺药供应瓶颈

(责任编辑:刘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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