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比小学大”的村支书是怎样炼成的?

2016-08-19 17:44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人民网  

近日,有网民连续发网帖举报湖南新邵县迎光乡上沙溪村支部书记彭承双“村支书全家低保,新盖的房比小学还大”。记者18日从新邵县委宣传部获悉,网民反映的部分事实属实,纪委已经立案调查,将严肃处理。(8月19日观察者网)

平心而论,笔者最不爱看“标题党”式的新闻了,因为实在是令人心生厌倦。“村支书全家吃低保,新盖的房比小学大”,本以为又是夸大其词的“标题党”,点开一看,竟然部分事实属实,纪委也已经介入了调查,会给公众一个处理结果。房比小学大、全家吃低保,真是不禁让人慨叹:村支书没有最牛,只有更牛!慨叹之余,更是心生疑问,如此“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村支书是怎样炼成的?只有搞清楚了果为何因,才能让果不再繁衍。

先说说内因。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根据,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之所以违规违纪,被广大网民举报,最根本的就是这位村支书“出了问题”,更形象的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据调查结果显示,彭承双在申请建房用地审批中弄虚作假,将自己和爱人拆分为两户申请占地建房,且少批多占,违反国土管理的相关法律政策。此外,虽然其本人和直系亲属没有人享受低保政策,但存在优亲厚友、违规操作的问题,违反了相关法规政策和纪律规定。不难发现,这位村支书的“跑偏”,是无视纪律规矩、怀有侥幸心理,没有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没有正确处理好权力和亲情的关系所酿成的恶果。“利在一身勿谋,利在天下必谋”,一心贪图私利而忘了百姓,栽跟头是必然的。

再说说外因。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它通过内因而作用,虽然不能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发展的基本方向,但可以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进程。笔者认为,这位村支书违规批地、占地,在低保政策上优亲厚友、违规操作,应该是有些“外助力”的,故对于此事的处理,纪检部门不能只把眼光放在村支书一个人身上。众所周知,批地建房也好、确定低保村户也罢,都需要申请、批复、审核等等这样的过程,那么作为一名村支书,缘何就都能办妥却不被发现,谁批的?谁审的?谁签的?所以要把追责问责放进来,不能让任何一个违规者逃离党纪国法的惩处。此外,“失去监督的地方,是腐败滋生的温床”,这个典型案例也提醒我们,反腐倡廉要注意向基层延伸、向基层干部扩展,同时,要继续强化对土地、扶贫等重点领域的监管,让“李鬼”无处遁形。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房比小学大”的村支书到底是怎样炼成的,相信有关部门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而案例催人醒,法纪使人明,我们希望广大领导干部和基层工作者,能够受警示、知敬畏、明底线,慎独自律、严实相济、为民务实,莫让如此村支书式的“戏码”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