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难在哪里?

©原创   2018-01-19 15:0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6376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记者叶登辉)工作期间受伤,这样的悲剧,不管是个人还是用人单位,谁都不愿意看到。可这样的不幸就发生在张女士身上,既然是工作的时候受的伤,那就申请工伤呗,但这个过程对于市民张女士来说却并不顺利。

张女士家住铁山区曹家林社区,每次上下楼梯,对于膝盖受过伤的她来说,都是一种折磨。

市民 张女士:我的脚在上班的时候受伤了,不能打弯,站着还是可以,蹲下去不行。

说到脚上的伤,还得从两年前的一场事故说起。2016年2月25号晚,在铁山区公园管理处上班的绿化工人张女士,为了扶起一位在工作时摔倒的同事,自己意外被铁丝绊倒,膝盖着地,跪在了鹅卵石上。

市民 张女士:我当时痛得全身发汗,我们经理都来了,全单位都知道我摔伤了,就把我扶起来坐在那里,我痛得全身发冷不能走。

受伤后,张女士先后在市四医院和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2016年5月7号,张女士在市中心医院检查出侧膝关节损伤,接受了手术治疗,3天后出院。2016年10月20号,通过司法鉴定,张女士的右膝盖损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由于在治疗费用上,张女士和用人单位存在争议,双方对簿公堂。梳理张女士提供的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我们发现,铁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6号,判处用人单位支付张女士,医院门诊检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1650元。这笔钱用人单位铁山公园管理处已经支付给了张女士。因为担心右膝的伤会复发,张女士填写了工伤认定申请表。

张女士:我就想着后续治疗能不能通过工伤有一定的减免,他就说我这个已经经公了,他不给我签字。

让张女士没想到的是,申请表中的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单位迟迟不肯签字,工伤认定做不了。为什么单位不签字呢?记者来到铁山区公园管理处了解情况。

铁山区公园管理处副经理 张莉娜:她退休了以后,跟我们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不享受劳动合同关系,她受伤了以后,我们及时申请了商业保险。随后他和我们协议有冲突的话,我们对她承担了人身损害方面的,目前赔偿已经履行到位了。

原来,张女士在2014年就已经退休了。2014年9月1号,她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2015年12月31号到期,而事故发生是在2016年2月25号,张女士这种情况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吗?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律师。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魏东:张女士这个案例,她要求申请工伤认定是不能成立的,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除特殊情形之外应当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本案中张女士2014年退休了,因此不能享受相应的赔付。

(责任编辑:程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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