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取消对市州纪委绩效考评 加大对正反典型通报力度

2017-12-24 09:01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湖北省纪委

近日,湖北省纪委下发通知,自今年起取消对市州纪委工作绩效年终考评和优胜单位评选表彰活动。据悉,这是湖北省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斩下的“第一刀”。

打铁还需自身硬。纠“四风”、转作风,湖北省纪委机关带头立行立改,发挥“头雁效应”,减轻基层迎检负担,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干工作、抓落实。

湖北省纪委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评价方式方法要“实”字当头,实事求是,更加注重工作实绩和客观评价,更加注重人民群众满意度。要抓好对各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三方民意调查,并不断改进完善,尤其要科学设计调查项目、内容和方法,取得真实、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价结果。要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掀起“重实干、干实事,重实绩、重实效”的良好氛围,坚决反对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

取消现有市州纪委工作绩效年终考评活动,是转作风的“动员令”和领导工作方式方法的调校,但绝不意味着领导、工作力度的减弱和要求、标准的降低。对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只能加强,不能有丝毫削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加强日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上一级纪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深入一线,真抓实管,把领导、指导、督导等工作做细做扎实。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认真清理本机关、本系统主管随意性大、易滋生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的考核项目或工作部署;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列出整改清单,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彻底整改,带动全系统作风整体转变。

下一步,湖北省纪委将进一步加大对正反典型的通报曝光力度,加大系统内督查问责力度,以上率下,持之以恒,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形成务实重行,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作风和氛围。(湖北省纪委)

(责任编辑: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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