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较大变动

©原创   2017-12-18 10:25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2158 记者 程莉华

云上黄石(记者 程莉华)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预缴工作正在进行,尚未缴纳2018年保费的参保人需尽快到指定银行或地税大厅缴费。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黄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较大变动。

一、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医保实行预缴制,原则上每年9月至12月预缴下一年度保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将影响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尚未缴纳2018年保费的参保人请尽快到指定银行或地税大厅缴费。

二、缴费标准:2018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

三、缴费方式:黄石市地税局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为方便缴费人,推出6种缴费方式。

(一)村组归集缴费。为方便大冶、阳新农村居民缴费,由所在村组负责办理居民个人缴费手续,村组在规定时限内归集本辖区居民的医疗保险费,为缴费人提供缴费凭证。

(二)协作金融机构缴费。在指定银行网点进行缴费,城区合作银行:湖北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大冶合作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阳新合作银行:农商银行。

(三)网上缴费。通过互联网查询湖北省地税局电子税务局进行注册缴费。

(四)手机APP缴费。通过湖北省地税局电子税务局扫描二维码下载APP,在APP上注册缴费。

(五)自助办税机缴费。缴费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银联卡到地税大厅自助缴费,目前配备自助办税机的网点有:华新路办税服务厅、颐阳路办税服务厅、白马路办税服务厅。

(六)办税服务厅缴费。在地税各办税服务厅进行刷卡缴费。

责任编辑:刘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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