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已逾期 五万借款难收回

©原创   2017-11-15 14:52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 姜孝康)2005年,阳新县白沙镇梁勋义老汉借款5万元现金给大冶市大箕铺镇石某,由于石某一直未还款,前不久梁老汉向法院起诉要求石某偿还本息,不料却因民间借贷诉讼时效逾期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11月15日上午,梁老汉手拿法院判决书来到镇综治办咨询,听了工作人员一番法律解释后,直说今后吸取教训,决不相信高息借贷以免上当受骗。

梁勋义老汉今年77岁,家住白沙镇石茂村宕东组。2004年经其亲家介绍认识了大冶市大箕铺镇石某,当年石某找其借款4万元并承诺年终付1万元利息。当年春节前石某连本带息支付了5万元。2005年3月,石某又向梁老汉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据约定每月支付1000元利息,于2005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还清。到了约定时间梁老汉上门催讨,但石某以手头紧利息照付要求延期。2006年春节后石某带着家人一起外出打工一直不回家,梁老汉每年节假日上门催讨也找不到人。直到2016年梁老汉几经周折找到石某本人,但石某却称已于2006年就还清了本息。

梁老汉没办法于前不久聘请律师向大冶市人民法院起诉石某偿还本息。

11月6日,大冶市人民法院开庭,以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债贷诉讼时效已逾期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为由驳回梁老汉的诉讼请求。

11月15日上午,在白沙镇综治办公室里,工作人员耐心奉劝梁勋义老汉,并引导他通过熟人朋友找被告石某沟通调解尽快收回借款。

责任编辑 崇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