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云上”提问 我来帮你跑腿 | 店铺退租 押金被“压”

©原创   2017-07-18 11:21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8431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记者邓思弦)咱们租店铺做买卖,讲究的是公平互利,为了使双方的权利得到保护,签订租赁协议是很有必要的。咱们中国人也讲究“白纸黑字、一诺千金”,如果你违约失信,那可能就会惹麻烦了。这不,市民李女士就遇到这样的麻烦。

15号上午,记者在黄石义乌国际商贸城见到了市民李女士,此时她正为店铺的事发愁,就在上个月,她的店铺已经被商场换了新锁,现在李女士不再是这间店铺的主人。

市民  李女士:这个店铺以前是我的,现在把它换了,现在这是他们的锁了,有没有转租给别人,肯定转给别人了。

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9月1号,她就和黄石义乌国际商贸城签订了租赁合同,租下了三楼这间店铺,租期为5年,前两年的租金、物业和中央空调费全免。只交纳租赁押金2306元和预付款1999元,总计4305元。但在随后的经营中,李女士发现生意有没想象中的那么好,她也没有按商场规定时间营业,到今年2月份,李女士一连几个月没开门经营。

市民  李女士:刚开始生意不怎么好,每天过来的成本比较高,本来也是想请人的,也就请不到。二月份商场开始通知了,一直在说要么来,要么请人过来,反正店要开着,就是说我们违约了。

今年6月份,商场就把李女士在店铺内的货物腾退了出来,并换上新锁。李女士认为,商场要求腾退店铺她并没意见,但之前交了的押金和预付款应该退还给她。

市民  李女士:这个店铺我不了,起码要把我交的押金退还我吧。我现在就想商场退我押金。

李女士所交的押金和预付款是否能要回呢?记者跟随李女士来到商场工与作人员协商,对方表示,在租赁期间,李女士有4个月没有开店经营,按照租赁协议,李女士已经违约。

黄石义乌国际商贸城工作人员:给了你们大概有三次通知的时间,你们自己请人来做,是你们说家里有事需要请人,我们等了四个月。还是没来。(有四个月按照合同应该怎么处理呢)双方解除合同

工作人员表示,李女士由于违约在先,按照租赁协议,商场不会退还这笔款项。那么事情是否像工作人员说的那样呢?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懋浩认为,按照合同约定,李女士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商场可以不用退还1999元的预付款。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戴懋浩:结合到本案来说,承租方在未经过出租方的同意,擅自不按照出租方规定的时间营业,或者以后还擅自停止营业。出租方可以将承租方预交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空调费不予退还,

不过律师认为,这份合同对于押金并没有作明确说明,因此2306元的押金应该退还给李女士。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戴懋浩: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实际损失金额是多少。是否没收租赁押金,双方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如果解除合同以后,出租方应将收取的押金,退还给承租方。

这件事再一次告诉大家,做生意要讲诚信,一旦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办事,这样才能避免麻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对于押金的问题,李女士表示,她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实习编辑:盛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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