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今天上午(9月20日),全国唯一一家“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正式揭牌。
上午9点20分许,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在北京市公安局为全国唯一一家“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揭牌。
记者了解到,2016年1月,经公安部授权,北京市公安局就已经着手建设成立全国公安机关唯一一家“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
该中心主要承担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号查询、止付、冻结以及通信工具的查询、封停等工作,为全国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供查控资金流、通讯流支撑。截至目前,“查控中心”已冻结全国涉案账户40余万个,冻结资金11亿余元;通过工作减少群众损失18亿余元;关停涉案手机号码13万余个、400号码近3万个,处理伪基站假链接1万余个。
今年5月份,北京市公安局举行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拦截资金返还仪式,第一批溯源返还全国事主3000余万元,其中现场返还全国事主代表580万元。
已经80岁高龄的张老爷子是今天发还冻结资金的事主之一,能够再次拿回自己的养老钱,让张老爷子激动不已。
他告诉记者,今年5月,刚从北海公园遛弯回来的他接到一个自称公安机关的电话,声称他涉嫌洗钱犯罪行为,并准确的报出了他的身份证信息。骗子还一再吓唬张老爷子,说案件金额巨大已经惊动中央,需要张老爷子配合。
没有防范意识的张老爷子,最终落入骗子的圈套,通过银行将自己全部积蓄10万元转给了骗子。
在今天上午的发布会现场,700万元被冻结资金经由民警交付到了12名被骗事主代表的手上。
而记者了解到,此次共计将会有高达5000万冻结资金返还被骗事主。
在发布会现场,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银监会、公安部为维护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财产损失,确保依法、及时、便捷地返还已冻结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研究制定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即日起颁布实施。
据了解,《规定》明确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等概念的内涵定义,以及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返还的工作原则、职责,返还条件、程序方法和被害人应尽的义务。同时,公安部和银监会还将依法对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内容,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依法返还冻结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警方将与事主当面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索取事主账号、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返还冻结资金,更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保证金”“押金”等资金,请广大群众在提高警惕的同时全力配合警方工作。
来源:央广网
记者:张雷
本期编辑:王晶晶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