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法院:侦查人员首次出庭作证 

©原创   2017-06-19 19:31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 张蓉)“我作为本案的证人,保证向法庭如实作证。如有意作伪证,愿负法律责任。”6月16日上午,阳新县公安局王英镇派出所2位民警出庭作证并当庭宣读保证书。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石某在阳新城区先后四次趁四周无人之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四辆豪爵牌摩托车,总价值2万余元。石某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庭审中,侦查人员依法定程序出庭,就被告人的归案情况接受审判人员询问,当庭作出详细的证言。

据悉,这是阳新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以来,侦查人员首次出庭作证,也是该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所带来的变化。6月13日,在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中,该院依法通知了鉴定人出庭作证。据悉,该院将依法探索刑事案件证人、专家证人、鉴定人等各类证人出庭作证,推进庭审实质化,让证人出庭作证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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