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的决定》解读 | 加强保障措施 建设幸福宜居黄石

©原创   2017-06-16 21:2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2370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记者 唐崖岩)今天的《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的决定》解读,带您了解加强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加大统筹规划力度:统筹制定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老城区与新城区的统筹,城区与大冶、阳新的统筹,充分发挥规划对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引领作用和制约作用。年度工作计划要明确具体项目、责任单位、投资总额、时间进度,每年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媒体公布。

加大综合开发力度;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步伐,统筹利用棚改区、城中村腾退土地,实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医疗、教育、文化、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加大旧城综合整治力度,严禁在城区人口密集区搞独栋楼盘的开发,重点加大城市道口、背街小巷的改造力度,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国家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和工矿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加大财政预算投入力度,并确保每年有所增长。要充分利用市城投、交投、众邦等投融资平台,通过政策贷款、商业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大力推行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市政府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构建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黄石建设。进一步加强市民文明教育,提高文明素质,持之以恒地实施城市“洁绿亮美”工程。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人大监督,确保决定落到实处。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舆论监督,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曝光。加强群众监督,广泛征求广大市民意见。

(责任编辑: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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